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考核工作,第2条 切第3条 实履行职责,第4条 体现分工协作精神,第5条 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第6条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7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在福建省境内参与普通公路(不第8条 含农村公路)建设的从业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第9条 在省交通厅统一领导下,第10条 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设区市交通局(委)、各质监机构、项目法人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第11条 具体组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第12条 其它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第13条 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与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14条 省交通厅负责指第15条 导和监督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第16条 审定并公布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考核定级结果,第17条 每年公布1次,第18条 公布网站:www.fjjt.gov.cn。
省交通厅采取不定期对从业单位进行督查,督查意见以书面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并作为信用考核的依据。
第19条 省公路局具体负责建立全省普通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及日常维护,第20条 组织全省普通公路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省公路局对各项目从业单位的检查和考核,每年应不少于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资料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报省交通厅。
第21条 各质监机构应经常性对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监督,第22条 对每个项目的检查每年不第23条 少于2次,第24条 检查监督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省交通厅,第25条 抄送省公路局及有关单位。
第26条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第27条 及时掌握各项目的建设动态,第28条 对每个项目的检查每年不第29条 少于2次,第30条 并书面上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
第31条 项目法人应负责收集本项目基本信息资料,第32条 其基本信息在项目开工后20天内上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设区市交通局(委);同第33条 时应按合同第34条 要求履行职责,第35条 经常性组织检查,第36条 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有关单位。
项目业主应主动配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提供条件。
第三章 综合评分信用考评
第37条 各单位应采用日常不第38条 定期监督检查和定期综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业单位从业情况进行直接定级考核和综合考核(不第39条 评分),第40条 具体流程详见框图(附后)。
各单位检查考核时,仅提供书面的检查意见即可,不直接评分,由省公路局针对检查考核的书面意见在年终进行汇总具体评分。
各单位检查考核时发现的问题应现场提交给从业单位,同时在检查考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意见报送有关单位。
第41条 省公路局每年根据所有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按照综合评分定级的具体评分和初评工作,第42条 其考核初评结果上报省交通厅审定公布。
第43条 省公路局的综合评分定级采用百分制。
施工单位综合评分值100分,具体为履约情况15分,施工质量及整改55分,施工进度15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廉政建设15分。
监理单位综合评分值100分,具体为履约情况15分、监理试验室20分、监理服务45分、内业资料10分,整改情况10分。
第44条 施工单位综合评分根据施工企业的履约情况、施工质量及整改、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4种情况按以下条款评分,第45条 评分结果汇总在附表1。
(一)履约情况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投标书的承诺,及时组织人员和机器设备进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标书承诺及时到位,对投标书承诺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器设备等不能及时就位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表1-1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二)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严把原材料和各施工环节的质量关。施工期间,对各单位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并按表1-2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三)施工进度
施工企业对在建的工程必须提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审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监督,并按表1-3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四)安全文明施工及廉政建设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投标书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出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以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表1-4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第46条 监理单位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见附表2,第47条 具体按照履约情况、监理试验室、监理服第48条 务、内业资料、整改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标第49条 准进行评分(见评分表2-1)。
第50条 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第51条 监理单位的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第52条 以及试验工程师等主要从业人员的考核,第53条 根据所在从业单位的考核等级直接进行考核,第54条 不第55条 再评分。
第56条 施工及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直接考核定级按照《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条款规定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进行考核;勘察设计及招标第57条 代理机构直接定级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考核。
(1) 勘察设计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2、 直接定级为C级:
(1) 设计文件经审查部门审查后,(2) 未及时修改完善,(3) 造成文件批复(4) 拖延2个月以上的;
(5) 设计文件不(6) 能满足深度要求,(7) 被各级交通公路部门退回修改达2次以上(含2次)的;
(8) 设计代表未常驻现场,(9) 也不(10) 及时解决现场问题的;
(11) 设计变更造成超过预算价5%及以上的;
(12) 因设计不(13) 合理而(14) 导致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4、 直接定级为D级:
(1) 设计文件经审查部门审查后,(2) 未及时修改完善,(3) 造成文件批复(4) 拖延3个月以上的;
(5) 超越资质范围承接设计任务的;
(6) 设计变更造成超过预算价10%及以上的;
(7) 因设计不(8) 合理而(9) 导致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或安全一般事故的;
(2) 招标(3) 代理机构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2、 直接定级为C级:
(1) 所编制的招标(2) 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上报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核备(3) 的;
(4) 未按照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核备(5) 意见进行修改而(6) 擅自进行招投标(7) 的;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4、 直接定级为D级:
(1) 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2) 的;
(3) 与相关利益单位相互勾结,(4) 利用招投标(5) 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58条 对于被考核的从业单位不第59条 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有关证明的,第60条 被考核的单项得分为零分。
第61条 综合评分的信用考核等级分A、B、C三个等级,第62条 省公路局每年对从业单位得分进行排序初评,第63条 综合评分定级的分数界定如下:
A级(信用良好单位):年度得分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但全省年度A级的从业单位数量只能占全省所有同类从业单位的15%以内;
B级(信用一般单位):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均评为B级(信用一般单位);另外,在所有同类从业单位中,年度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除了被评为A级(信誉良好单位)外,其它均评为B级(信用一般单位);
C级(信用不良单位):凡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均评为C级(信用不良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64条 各有关考核单位应专门确定1名第65条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工作人员负责有关信誉档案记录与维护。
第66条 各考核结果及相关资料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省公路局(邮箱:fjsglgljgck@163.com),第67条 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第68条 视为无本次考核结果。
第69条 对在从业单位信用考核、检查、记录、公示与管理过程中,第70条 故意拖拉、推诿、不第71条 作为,第72条 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第73条 与从业单位、人员相勾结、存在不第74条 廉洁、不第75条 公正行为的,第76条 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77条 本实施细则由福建省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78条 本办法从2006年 月 日起实行。
附框图
1、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程序框图
附表
1、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综合考核评分汇总表
1-1履约情况检查评分标准
1-2施工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1-3施工进度检查评分标准
1-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2、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监理单位信用综合考核评分汇总表
2-1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3、施工、监理单位信用档案
框图1
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程序框图

现场提交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现场提交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现场提交检查意见 10天内报送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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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检查意见 汇总及初评次年2月上报

现场提交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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