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公路、稽征系统目前的管理体制是从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即将原省公路局所属的各地市公路分局下放地方管理,更名为各地市公路局;同时,将公路规费稽征职能从各地市公路局中分离出来,组建福建省公路稽征局,实行条条管理模式,省公路管理局和省公路稽征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正处级事业单位。1995年4月成立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副处级),隶属省交通厅,挂靠省公路管理局。
省局直属单位包括9个公路稽征处、省筑路机械厂、省公路物资供应总站、省公路职工疗养院,九个稽征处下辖77个稽征所,另有8个通行费征管所(直管4个、委托地市公路局代管4个)。省局对9个地市公路局、74个县(区)公路分局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省局机关内设纪委、政治处(团委)、工会、总工室、总会室等5个副处级部门,以及办公室、体改法规处、人事处、退管办、监察审计处、计划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养护管理处(公路交通战备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处、养路费征收处、通行费管理处、科技教育处、信息管理处、安全保卫处15个职能处室。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内设综合处、管理处和检查处。
一、主要职责
省政府1992年综338号文件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路网规划,审核公路建设和养路计划;对公路法规、专业人才培养、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工作;负责全省路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我局目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负责对全省普通公路国省干线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工作的审核审批,对建设程序、市场、资金、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公路规划;2、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督查推进、指导培训及省级抽检;3、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养护市场监管及专养公路养护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落实;4、对公路法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5、对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具体负责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的征收、稽查和管理工作;6、对普通公路路政实行行业管理;7、负责对全省普通公路收费所(站)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检查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进行专项监察。
二、人员状况
截至目前,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在职职工共11778人。9个设区市公路局在职职工9540人,离退休人员5971人。省局机关及直管单位在职职工1671人,其中省局机关122人,稽征处、所(包括省管通行费所)1289人,筑路机械厂164人,物供总站63人(包括下属邵武储运处和杜坞储运处),疗养院33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00人。
三、公路简况
截止2007年底,我省公路通车里程为86926公里,全国排名第23位;公路密度71.6公里/百平方公里,排名全国第16位。
按技术等级分,全省等级公路63275公里,占总里程的72.8%;等外路里程23651公里,占总里程28.2%;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里程8329公里,高等级公路比例为9.58%;未达到二级路的国道400公里,省道2792公里;高速公路里程1366公里。
按路面等级分,全省有铺装路面(高级路面)5185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50321公里,有铺装率为59.65%;简易铺装里程7846公里;未铺装路面里程27228公里,占全省里程的31.32%。
按行政等级分,普通国道5条2133公里,国道主干线996公里,省道17条5836公里,县道(含高速)423条13216公里,乡道35154公里,专用公路466公里,村道29125公里。
全省共有桥梁17513座,其中特大、大型桥1247座,隧道357处。全省共1064个乡镇级单位,通公路率100%;建制村级单位共15194个,通达率为99.6%,全国排名第11位。
目前,全省专养公路里程14321公里,占养护里程的17.45%。专养公路年平均好路率达77.89%,干线公路的年平均好路率为81.67%。
四、规费征收
2007年,全省在籍缴费车辆99万辆、146万吨,征收公路“三费”33.8亿元。征收普通公路通行费13亿元,其中省直管所征收0.91亿元。
五、精神文明
近几年,在抓好公路建设、养护、路政和规费征收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绩。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先后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单位、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蝉联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先后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称号。目前全系统“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1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4个、“全国文明道班”3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2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4个,省部级以上劳模计126人。全省公路、稽征系统保持省级文明单位40个,约占全省交通系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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